摘要

沟通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程序正义的底线要求。当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检察机关与前端被追诉方存在沟通"绕开"、沟通"失格"等"沟通不足"问题,与后端法院存在"一案一沟通"、"检法协同"等"沟通过剩"问题。为更好地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从更新检察人员理念认识、保障被追诉人阅卷权、"激活"值班律师等方面增强与被追诉方的沟通,应当从提升检察人员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能力、进一步明确完善相关规定标准、明晰检法职能定位等方面规范与法院的沟通,同时还应当客观理性对待考核评价。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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