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县域内教育督导的高质量开展,可以实现教育系统的"郡县治则天下安"。自1977年我国现代教育督导制度开始恢复重建,特别是2012年国务院颁布《教育督导条例》以来,我国建立了国家、省、地、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网络逐步建立,督导队伍逐步壮大,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这为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监督各级政府贯彻教育法律政策、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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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