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学生创业活动最突出的特点是其中有教师不同程度的参与。特别是在师生共同创业中,一种不同以往的师生关系正在形成,若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从法律角度可以将这种关系分为三种,即导师顾问关系、合伙股东关系以及成果转让关系。其中后两种关系中既蕴涵教育法律关系又包含民事商事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但从国家有关政策导向上看,后两种关系将成为趋势。高校学生创业活动的营利属性,决定必须依法规范和调整创业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此外还需要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来规范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