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西南丘陵地区农村面临着交通不便、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业基础差、农民相对贫困等突出问题,并且亟待整体改善。村庄环境整治原则包括因地制宜、安全卫生、经济适用、节约环保、乡土特色等。其整治对象包括:河道水系、排洪渠;晾晒场地等设施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景观环境整治;公共活动场所整治及公共服务设施整治等内容。新农村建设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浙西南地区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生活条件低下及村庄建设滞后的现状。为了解决生活垃圾和猪、牛、鸡三大类畜禽粪便对社区的污染,改善民居的能源问题和种植养殖的有机肥问题,应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种植、养殖、加工、沼气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技术体系。本研究立足于改善该地区农村环境、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以及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率,并以此带动周围乡镇新农村建设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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