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阿拉善蒙古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归附清廷,随后其境内吉兰泰池盐经山西商人流通至河东食盐市场。面对此种情形,清廷竭力在绥怀外藩蒙古和维持河东盐区秩序间维持平衡,以期两有裨益。根据不同时期吉盐输入量及其对盐课收入的影响程度,清廷相应采取放任自由、限制运销、专商引岸、禁绝水运的措施。吉兰泰盐务管理是边疆和财政双重属性的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