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法典》颁布后,应尽快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进入《民法典》时代后,需要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变,这就是说,应当以《民法典》的体例安排为依据构建民法学理论体系,以《民法典》的主线特征为准绳增进民法学体系的逻辑性,以《民法典》的内容特征作为民法学的研究重心,以《民法典》的人文关怀等价值构建民法学价值体系,以《民法典》的时代特征为基础引领民法学研究的未来发展,不断推动中国民法学的发展、繁荣,形成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