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亮点之一是人格权单独成编,而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其中又独立成章,重要性不言而喻。个人信息等隐私权受侵犯情形,较多发生于日常生产生活中。但对于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这一特定场域,被审查调查对象隐私权保护问题无疑尤其值得探究。当前审查调查过程中,隐私权保护主要面临概念边界模糊、操作自由度大、权利救济乏力三重困境。应通过理性平衡审查调查与隐私权保护彼此之间的张力,从廓清概念内涵与外延、规范程序和理性操作、强化监督和司法救济三个方面,追问和完善审查调查规范的应有意蕴,并为探索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紧密衔接提供新的面向。
-
单位西藏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