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办函〔2023〕5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落地见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