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制度作为市场主体退出及挽救机制,具有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规范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和价值。济南破产法庭成立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自身建设等务实举措,完成了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僵尸企业"快速出清、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助力产业优化转型等工作。但破产审判工作还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程序衔接不畅、协作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通过实证分析,以工作成果、问题检视、措施建构为切入点,对济南破产法庭成立一年多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以此为基础,结合相关理论和学说以及其他地区法院的经验力争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