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对患有艾滋病、病毒性肝炎、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与交付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看守所或者监狱拒收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也破坏了司法权威,更容易为社会埋下不安定因素隐患。刑事审判过程中,未羁押罪犯收监执行中所遇到的困难相对较为突显,但在实践中也形成了一定的自身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