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和德治是社会治理中两种重要的方式,但是,单纯的法治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局限性,单纯的德治具有易变性,缺乏强制力。在治理国家进程中,应将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共同服务于社会治理。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相信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会更好的推动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