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客观表现非常相似,使得二者的区分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也导致不同司法机关办案认定标准不统一。本文以一个具体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案件的起因和行为的客观表现方面对比来区分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同时,对故意伤害案中意思联络不明显的共同犯罪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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