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资本协议确立了以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为“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框架。新资本协议第二支柱(以下简称“第二支柱”)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的四个原则,为各国建立完善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框架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一是银行应具备一整套程序,用于评估与其风险轮廓相适应的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