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实践是可观察的语言行为和语言选择,是人们在语言方面所表现出的实际行为,它反映了人们选择的语言特点和人们使用的语言变体。2020年是《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结合《规划》中"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发展目标,本研究对新疆喀什市、阿克苏市、哈密市、伊宁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博乐市及阿图什市8个城市的850名少数民族的语言实践进行全面调研,并以个人、家庭、社会交际场合的语言实践为切入点分析新疆少数民族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