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22〕75号省民政厅:你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黔民呈〔2022〕28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建立贵州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贵州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