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多重表决权结构的多向度透视与反思

作者:郭富青; 王馨悦
来源: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31(03): 34-45.
DOI:10.16203/j.cnki.cn41-1396/c.2016.03.007

摘要

公司中之所以出现股东多重表决权结构,是因为公司除了发行一股一表决的股份之外,还发行了多数表决权股、超级表决权股。公司建构这种表决权结构的目的是既要上市扩大融资,又要确保创始人及其管理层控制公司的权力,不因融资扩股被稀释。这种表决权结构安排虽然偏离了一股一表决和资本多数决,使并非大股东的创始人保持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它并不必然引发控制者与公司之间出现责、权、利脱节的后果,因为创始人控制公司更加注重公司长远的发展和创业文化的传承。创始人控制公司相比大股东控制公司,并不会产生更加不利于小股东的后果。因此,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公共利益为借口,否定股东多重表决权结构存在的合理性,无论在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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