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者权益未落实,中央和地方在自然资源管理事务中的财权及事权不对等。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是解决资源管理所有者缺位和实现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本文梳理了委托代理制度的特点,研究了当前我国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现状,分析统一代表、分级行使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关系,针对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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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