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国关于医疗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的"二元化"的问题是多年来造成医患关系尖锐的根本原因。《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初步建立了"一元化"的医疗损害救济制度,司法实践中,对缓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但仍存在它的不足之处。本文立足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在审判实践中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损害赔偿范围标准和鉴定方式由二元化向一元化转变进行分析;指出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法;以期为相关理论制度研究提供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