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间因跨界河流产生的接触愈发频繁,水冲突爆发的频率显著增高。文章立足社会冲突理论,从物质利益和权力两方面对跨界水冲突诱发因素进行考量。在物质利益层面,水冲突的主要诱因在于:第一是水资源稀缺性,包括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第二是有价值资源分配不均,表现为水资源分配不均;第三是水资源机会不公,表现为上下游权力不对称。在权力层面,主要诱因在于"水霸权"和第三方干涉的影响。现有研究的不足和拓展空间有四个:一是对跨界水冲突主动预防重视不足;二是跨界水冲突成因诱发机制分析欠缺;三是已有研究模糊了跨界水冲突和水合作的关系;四是跨界水冲突管理的制度体系构建缺乏。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