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互联网平台用工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平台用工服务提供者与平台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这在司法实践中还处于模糊性判断的状态,因此,大多数平台用工服务提供者的劳动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本研究认为,单靠劳动法律法规去保护广大网络平台用工服务提供者的权益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完善其他相应的社会保护制度来加强对此类主体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