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校园欺凌视频的不断曝光,其主体低龄化、方式多样化、影响恶劣化等特征引起了社会、国家的高度关注。自国家层面于2016年颁布了有关校园欺凌防治的专项通知之后,广东省、天津市等相继出台了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规定,但其内容大多将民事责任的承担归于监护人以及学校等教育机构,而忽视了校园欺凌中"旁观者"群体的民事责任,导致有关旁观者责任一直都是立法和理论研究的空白点。从对旁观者主体的具体分类以及其性质分析两方面出发,探究该部分群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