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某市登记机构: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居住权等登记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凭当事人单方提交的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办理居住权首次登记;居住权登记可以先于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办理,可以与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一并办理,也可以在继承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后、再次转移登记之前办理。问:以遗嘱设定居住权为什么可以单方申请?为何可以在三个不同的时点申请登记?金绍达:按《民法典》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