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标识制度因在实践中取得实质性环保成效而在域外广泛适用。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我国部分企业已开始为产品加贴碳标识,国务院也于2016年底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等政策推动绿色标识制度的发展。然而,法律层面的立法空缺使得碳标识制度推行面临多重困境,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是选择强制抑或自愿的推行方式。在借鉴域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之上,建议以本土现实需求为导向,基于"合法性、适当性和均衡性"的政府干预边界原则,选择分散型立法模式,以"先自愿再部分强制"的阶段性方案推进碳标识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