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灌云县检察院通过案件办理发现生态被破坏的问题,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有力地推动了生态修复,最终实现了公益保护。不久前的一天,雨后清晨。51岁的刘某正沿着江苏省灌云县界圩河进行巡护,查看是否有人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及观察河流湿地内中华蟾蜍的生长情况,并将自己巡护的场景拍成小视频,发送到该县检察院建立的"保护中华蟾蜍"微信群里。刘某是在履行和检察机关达成的生态损害修复协议。根据协议,他必须每周巡护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