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展至今,对其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是否需单独立法,一直是学界较热议的话题。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是企业能否取得胜利的“锦囊”,而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没有进行专门规定,使其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基于此,新修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条款做了诸多改变,但此次修改还不够全面,在权利人救济程序和权利限制体系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单位
    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