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化逻辑在《心灵与形式》中,处于一个过渡性时期,即《现代戏剧发展史》中的客体化(Objektivierung)原则已经在这里开始向《小说理论》中的对象化(Gegenstandlichung)原则转移。也就是说,《心灵与形式》是在客体化原则和对象化原则之间来审视心灵与形式的关系问题。这样的审视,已经不再单纯地指向对作为客体的形式的疏离和对立的确认,而开始关注客体的客体化问题——如果说前者,也即客体化原则是对主客体分离本身的关注,那么,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则是对这一分离现象本身的再客体化,是关于客体的客体化。与前者主要关注客体的"出走"相比,后者更关注"回归";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前者如果是一种主体意识的产物的话,那么,后者则是对这种自我意识的再意识。当然,《心灵与形式》中借助于"心灵"和"形式"概念对主客体关系的上述探讨,还没有达到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的境界,而是走在朝向它的路上。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