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电子商务平台商标恶意投诉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现行法学研究以及司法实践对相关主体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规定比较模糊,甚至存在空白之处。完善现有民事责任分配机制应重点从三方面着手:明确享有赔偿损失请求权的主体、明确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及明确三方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而言:承认遭受损失的电商平台也享有赔偿损失请求权并将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同时纳入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基于电商平台的性质分类确定主体之间承担的不同责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