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新一轮农地确权背景下我国部分农村仍旧坚守农地调整传统,与国家地权稳定的政策目标反向而行,探讨农户农地调整意愿影响因素对农地确权政策在调地村庄真正落实意义重大。[方法]基于农户分化视角,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探讨情理因素和法理因素对农户农地调整意愿的影响。[结果]全样本下,①无论是否控制农户资源禀赋特征,情理因素均对农户调地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②未控制农户资源禀赋特征时,法理因素显著负向影响农户调地意愿,而控制农户资源禀赋特征后,法理因素对其调地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③法理因素在情理因素与农户调地意愿之间起着负向调节作用。④情理与法理对不同类型农户调地意愿的影响存在差异。[结论]为进一步减少农地调整频次,促进农地确权最终取代农地调整,推进农地调整减频替代,在强化法理对调地意愿抑制作用的同时也要弱化情理对其激励作用,针对不同类型农户采取差别化调地意愿降低策略,进一步深化以地权稳定为目标的农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