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表述了建设交警队伍风险事件调查督办管理系统的必要性,探讨了系统的框架设计,详细介绍了系统关键业务设计、调查、督办业务流程设计、功能设计等。针对系统自动预警和人工采集嫌疑业务信息两种风险事件来源,明确不同的调查流程。对于业务部门的调查结论有疑义的,监管部门可以发起督办流程,经由发起、指派、受理、调查、办结等多个环节完成整个风险事件的督办。同时还说明了调查、督办过程中随时通知、提醒、预警等相关过程监管功能。从而明确了该系统的建设对于建立队伍管理风险调查处理机制,提高调查督办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 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