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外之地,在微信群里骂人也侵权

作者:张炳剑
来源:农村百事通, 2020, (19): 49.
DOI:10.19433/j.cnki.1006-9119.2020.19.019

摘要

<正>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里辱骂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誉权,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孔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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