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疆外内地省份涉恐涉极端犯罪以文化水平偏低的中青年男性为主,汉族占比例居多,工作稳定性差,无业和业余时间较多,精神空虚;罪名集中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动机多为寻求精神和感官刺激,分裂国家的政治图谋不明显;在案件管辖、暴恐音视频的审读认定、入罪与量刑标准、量刑平衡等方面存在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实证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