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贞烈的价值观凌驾于其他一切道德之上,几乎成为评价女德的唯一标准,官方正史一味地颂扬贞烈,《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中就记载了大量明代山东烈女及其节烈事迹。而事实上,在明代的山东社会烈女却是凤毛麟角的。由于多种原因史家在记录、书写女性事迹时往往偏重于对她们烈行的记载,产生了文本与现实的差距,我们要透过差距来认识“真实”的烈女,理解和体会她们的真情实感和生命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