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SDPR-2019-0130018鲁财社[2019]25号各市财政局、老干部局、医疗保障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老干部局、医疗保障局:为规范和加强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5月14日山东省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离休干部"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