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抚养权归属的认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通过对八家试点法院离婚纠纷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综合考量。部分法院依据家事审判改革的要求采取新举措,以便更全面地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但仍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僵化运用等问题。为此,应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开辟表达儿童意愿新途径,并构建儿童利益代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