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简要】某区民政局于2014年11月25日向某学校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该学校2016年、2017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某区民政局于2018年6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当日张贴在某学校登记证书登记的住所地门口;于2018年6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于当日张贴在上述地址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