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柴某是我公司的员工。上个月,柴某为迫使同事小贺与妻子离婚,采用发短信、发送不雅照片的方式持续多次骚扰小贺,还在公司内散布小贺作风败坏的言论,诋毁小贺的名誉,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日。我公司职代会通过的《员工奖惩制度》中规定:“劳动者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公司名誉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奖惩制度已载入“员工手册”之中,柴某签收了“员工手册”。因此,我公司现准备根据《员工奖惩制度》的规定,解雇柴某。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