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经过不断发展,先后产生了三种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各有其优势和弊端。我国《公司法》从制订到修改,经历了由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向宽松的法定资本制转变的过程。折衷资本制中的认可资本制更能促进我国公司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应当成为我国《公司法》未来的改革方向。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