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协作机制有关要求,推动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查执法监督贯通协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审计局会同该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别印发了《关于建立沈阳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沈阳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