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今年2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立法上对促进和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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