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避免诱发金融系统性风险之爆发,应因循稳定币之特性及相应的风险点予以规制。基于对Libra的分析,当前稳定币在超发、流动性、用户的隐私与数据信息等方面存在风险,故而在规范设计层面,应当首先明确稳定币的法律性质,明晰以Libra为代表的稳定币的交易方式,从而改变传统的监管手段,结合区块链技术,实现主动干预。并结合中国特色,着力建构一套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体系,健全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