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秘[2021]10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4日安徽省强对流天气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提升强对流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