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全球疫情下呈现的逆全球化现象、产业链调整、资本市场超跌等问题,以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的实践需要,使发达国家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动向,对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呈现出领域更宽、门槛更低、重点更为突出与机制安排更为灵活等新的特征。这种状况短期内既会带来"债权人"转变为"实际控制人"的风险,也有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查风险。主要国家长期以来的严苛安审环境还将持续,特别是针对外国政府控制的企业和国有企业审查,或会带来中国对外投资审查案件增加。为此,需要注重和审慎处理几个方面的关系,如"高质量引进来"与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大规模走出去"与国家搭建战略互信平台,自贸战略安排与鼓励企业联合体"走出去",主动申报与沟通合作,经验总结与避免触碰"红线",注重公关与遵守对方法律法规,境外投资"合规性""底线"建设与"合意性""上线"建设,做到既有效应对发达国家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又较好塑造制度性"走出去"的新优势。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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