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衍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由此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性也越来越突出。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虽然规定了洗钱罪,并且先后通过一系列刑法修正案对其进行扩展,但目前尚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使得司法实践中洗钱罪经常难以认定,不能满足打击洗钱罪的现实需求。《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加大了对洗钱犯罪中获益最大的上游犯罪本犯的处罚力度,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