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适合学生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别于其他法律规则实施的一个显著原则,这是由教育惩戒的教育属性所决定的。实施教育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适合发展,表现为救失和长善两个层次,其实现需要学校和教师的行动智慧。行动智慧是教师面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条文的概括性、错误事件复杂性和学生个体差异性等因素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教师要认真研学《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内化育人宗旨,修养仁爱之心,以使教育惩戒行为企及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智慧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