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意识形态范畴的不同态度,标示着罗蒂与伊格尔顿迥然相异的理论路径。这种差别具体表现为三大方面。其一,面对意识形态与形而上学的纠葛,罗蒂认为应该弃用意识形态概念,而伊格尔顿则奋力捍卫并予以策略性地使用。其二,与前述紧密相连的是,罗蒂对意识形态批判不以为然或评价较低,伊格尔顿的看法相比之下显得较为公允。两人在文学研究中究竟应否进行话语分析的问题上分道扬镳,并为此提供了生动证明。其三,尽管罗蒂与伊格尔顿都在肯定文化左派所取得显著成绩的前提下又对其展开了激烈批评,但他们给出的解决方式或替代方案则大相径庭。我们一方面应肯定罗蒂微观改革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更应看到其内在的保守性,并重申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整体批判。

  • 单位
    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