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司法理论与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是司法体制的改革。虽然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且一些地区的改革经验具有复制推广性,但从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态势来看,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如员额法官任选机制不合理、案多人少问题没有解决、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人数大空缺、改革落实地区待遇落差大、法官助理在入额时任命上的模糊认知、事业工勤编人员工作积极性受打击以及员额制改革后同案不同判与廉政问题出现等,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有效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