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属于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的现存问题在于受案范围存在限制、审理结果认同度低、审理程序公证存疑。实现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应着力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实现行政争议全面覆盖;优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实现复议审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