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物领域中,最有效的保护创新技术的手段无疑是利用专利进行保护。本文从两个著名的无效诉讼案件(阿托伐他汀案和来那度胺案)出发,阐释药物专利中存在的技术要点隐藏,与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和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充分公开)要求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