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职工李某在工作时被砸伤左脚。被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致残程度十级、无生活自理障碍。期间先后两次分别住院治疗11天和9天。伤后停工留薪期12个月后,公司通知李某上班,李某以伤后身体不适、无法完成工作为由,拒绝上班,亦未提供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