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财教〔2022〕125号省直有关部门,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科研机构:为规范省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促进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根据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相关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研究制定了《省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单位
    山西省科技厅